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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天洋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04-04 浏览次数:

铜陵天洋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

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2023)皖07破1号

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 2023年2月20日作出(2023)皖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,受理铜陵天洋实业有限公司(简称天洋公司)的破产清算案,2023年2月24日作出(2023)皖07民破1号决定书,指定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。

为保证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,管理人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竞争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天洋公司进行资产评估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
天洋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日,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,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洋工业园,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业,经营范围包含:纺织品、服饰、鞋帽及原辅材料的生产、加工及销售;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、机电产品销售;实业投资;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(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经营活动。天洋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。天洋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,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。

二、评估对象及要求

评估对象:天洋公司持有的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。

要求:依法进行评估并在接受委托后20日内,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一式六份,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,按照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其它义务。

三、评估机构资质和条件

(一)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资质及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;

(二)无应回避情形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;

(三)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或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名册,或具有一级、二级管理人资质;

(四)同一家机构不能同时竞选审计和评估项目;

四、报名机构应提交的竞选文件

(一)报名机构相关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、营业执照、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件、业绩证明、授权委托手续等;

(二)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,包括但不限评估期限,专业人员配置材料等;

(三)收费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参考依据及下浮幅度;

(四)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,所提交竞选文件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书面承诺;

(五)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;

(六)配合管理人进行延伸、后续评估等不再收费的承诺;

(七)报名机构认为与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。

五、费用支付

1、待破产财产变现后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;

2、本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、差旅等所有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。

六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
有意向的中介机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,在2023年411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现场送至或邮寄(以寄出时间为准)至本管理人所在的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,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财富广场A座19层1905-1907室。

联系人:方律师,联系电话:15905620129.

管理人将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定,最终选定的机构进行委托,未选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。对于最终选定的机构,管理人将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。

 七、注意事项

(一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二条等规定,报名机构递交竞选文件即为要约,管理人发出的中选通知即为承诺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双方协商调整竞选方案的,以调整后的方案为准;

(二)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应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,选派3名以上专业人员开展工作;

(三)本公告及选聘工作会议最终解释权归铜陵天洋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。

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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